离婚女性家庭照顾者的财产权益保障
作者:李霞 发表报刊: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原刊期号:2021年第6期

目前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离婚女性家庭照顾者财产权益的保障没有足够重视。未来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应当扩大可供分割财产范围,有条件地承认婚姻期间得到的专业学位、养老金权益为离婚时可分割的共同财产,且可分割的养老金不限于个人账户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还应包括用人单位补充的养老保险;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延长离婚补偿请求权行使期限为离婚时和离婚后三年内;《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还应增加离婚后扶养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