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社会治理研究的意义
作者:王晓莉 发表报刊:性别研究视界 原刊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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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趋势不相称的是,学界很少将社会性别作为一个特定的视角纳入社会治理的研究中,不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本文作者认为,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社会治理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推动社会治理研究视角的细化与更新,有助于实现对于治理主体的识别、赋权与增能,有助于发挥女性治理优势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现代社会治理思想的兴起,饱含着对人类社会治理发展规律的认识与理解,特别是在治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与“社会”的起源与发展以及二者间的相互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国家与社会是治理的两个基本主体,社会治理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就是利益问题,国家的产生就是为了对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阶级矛盾的缓和与国家具体功能的变化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国家与社会从分离走向合作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治理的不二之路。

社会治理的思想演进与核心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道路探索中,历届中央领导集体接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了社会治理新篇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正式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概念,认为社会治理不再是单纯的政府负责,而是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人人有责,需要在全社会培育更强的责任意识。人人尽责,需要增强群众组织起来履行责任的能力。人人享有,则是人人有责和人人尽责的自然结果,三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共生的良性关系,它剔除了人人追求个体权利中潜藏的竞争性和互斥性,是一种更加契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有效深化并拓展了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涵和外延。

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理念对应学界“关于女性”“为了女性”“依靠女性”的社会治理实践探索与理论建构。“关于女性”“为了女性”的探索和努力,着重解决妇女无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问题,积极推动妇女参政,呼吁法律、政策上的妇女权益保障以及两性机会平等;“依靠女性”旨在重建妇女主体性、培育女性领导力,强调在公共服务供给、社区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与灾害管理等领域的女性参与。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措施及成效

近些年,妇联组织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做了大量探索创新,取得了一系列实际成效。其中,最大的探索在于妇联自身的改革,由过去纵向的、具有科层制特征的封闭型组织体系走向去行政化、机关化的开放、动态、灵活的组织网络体系。主要的改革措施有,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乡镇(街道)妇联区域化建设、新领域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以及建好用好“妇女之家”。通过改革,基层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网络优势、工作队伍优势以及群众工作优势更加突出,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经济、文化、公共服务、环境、应急、维稳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实际成效。

政治优势主要体现在,以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妇联组织与党政部门实现了更紧密的合作,广大基层妇联执委由普通妇女完成了身份转变,更好地代表党和国家做妇女工作、群众工作;组织网络优势主要体现在,横向、纵向组织网络的拓展使妇联成为“纵到底、横到边”的全国性组织网络体系,打破了行业、组织、城乡、行政的固有边界,最大限度地延伸了妇联工作的触角;工作队伍优势主要体现在,最大范围地吸纳基层优秀的妇女代表,产生了一大批专职、兼职、挂职等不同形式的基层妇联干部,成立了巾帼志愿者队伍,不断引领、联系并孵化女性社会组织;群众工作优势体现在,建立了常态化的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机制,创新了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使得改革成效有制度保障,保障了妇联最大限度地联系妇女、服务妇女、依靠妇女。

应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社会治理研究

与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趋势不相称的是,学界很少将社会性别作为一个特定的视角或范畴纳入社会治理的研究中,不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社会治理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推动社会治理研究视角的细化与更新。在当前宏大叙事向微观、经验领域的研究转向过程中,探讨治理主体间关系模式的研究需要更为精细化与准确的视角,而社会性别视角恰恰可赋予社会治理研究一次视域革新。通过社会性别视角的切入,实现治理主体内部的细分,更好地分析具体治理情境下所构成的主体间关系。社会性别这样一种动态的、开放的、生成性的视角,有助于突破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元、静态的结构性分析,更加突出治理主体之间或内部所产生的博弈、合作等策略性过程,提升社会治理研究的丰富性和质感。

其次,有助于实现对于治理主体的识别、赋权与增能。社会性别视角与社会治理的理念高度耦合。社会治理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合作等形式达成关于公共事务的集体行动。社会性别视角的引入,则有助于实现对于治理主体的识别、赋权与增能,该过程与社会治理的理念是高度耦合的。以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为例,农村妇女在乡村治理中仍然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但“留守妇女”恰恰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在乡村产业方面,妇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展当地土特产,实现增收致富。在人居环境整治、集镇管理、信访代办、文明实践、疫情防控、调节邻里关系等方面,妇女的主力军作用和优势不可替代。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实际行动,为女性参与社区治理拓展边界、增加空间,会促使女性实现自我增能,注重女性公共空间、女性社会组织的构建,激发其参与感,尤其是老年女性、全职主妇女性群体,进一步推动女性自发、平等地投身于基层治理创新中。

最后,有助于发挥女性治理优势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从现有的主流文化价值判断来看,男性以事业为主的社会认同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他们对于发生在社区中的琐事兴趣并不高,认为女性角色更契合于作为家庭生活初步拓展的社区生活。纳入社会性别视角,有助于发挥女性的关怀伦理在解决社区公共事务中的优势,对于构建和谐社区具有重要价值。进一步地,纳入社会性别视角,有助于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将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实现妇女发展与社会治理进步的良性互促。应以妇女为主体、以家庭为载体、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提升基层社会的情感治理水平。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王晓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