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实施
作者:吴才毓 发表报刊: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原刊期号:2024,36(02)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为教育调解与行政处罚之间的过渡措施,旨在有效预防、制止家庭暴力升级,教育疏解双方当事人矛盾,避免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实施难点在于执法弹性边界、文书性质界定、文书证据能力等方面重点问题。应当围绕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的整体流程,即家庭暴力全覆盖—规范接处警—公调对接—告诫警示—查访回访—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告诫后其他工作,探讨公安机关在告诫制度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部门联动方案,明确告诫制度与上下游关联制度的关系,采用数字技术、数据对接的方式协同治理轻微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