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离婚时的婚姻财产
作者:玛格丽特·F.布里尼格 李霞 丰瑞娜 王丹凝 发表报刊: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原刊期号:2021年第3期

在美国,婚姻财产立法因隶属各州管辖而规定有异。一般而言,作为离婚时的婚姻财产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共有财产州的均分制,另一种是普通法州的公平分配制。然而,随着无过错离婚的盛行,两种制度逐渐走向趋同。事实上,大多数州都规定要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越来越多的人也倾向于分割婚姻财产,但可分割财产种类却很少。因此,通过对专业学位、养老金、佣金和企业商誉的经济价值等进行探讨,以期厘清与婚姻财产有关的各种问题。此外,还包括根据亚利桑那州(共有财产州)和印第安纳州(公平分配州)的司法记录进行的调研结果。